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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愛將謝富治大開殺誡 年輕縣長遭滅門之災

—《往事微痕》八十二歲中共順民的滅門之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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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延越久,清償的難度和代價就越大,這是黨內外和國內外的共識。執政黨被反右的罪惡綁死在恥辱柱上而不願自我解脫,這就是當代中國人所共見的事實

一、滅門之災:11條無辜生命的慘死

我27歲時(1956年4月)擔任雲南省威信縣長,兩年零4個月後(1958年8月)從縣長崗位上打成右派而失去自由,21年後(1979年春)改正,任昭通師專副校長時已50歲滿過,任職十年後離休。我個人生命中有四分之一歲月純因無緣無故無罪無錯慘遭囚禁迫害和極度屈辱摧殘而虛耗,我家庭的全體成員作為最典型的順民,勞動者,自耕農,就有11人在無罪無錯無緣無故中被暴政凌虐屠戮毆打摧殘逼迫而死於非命,其實況之慘烈殘忍,曠古未聞。今年我已82歲,以健在之身和清醒之神智,自述親歷親受親見親聞,為歷史留一筆實錄。

毛澤東的愛將謝富治在1952至1959年以省委書記兼昆明軍區政委職權主政雲南的七年內,他直接組織指揮和全程操辦了鎮反、土改、三反、五反、知識分子思想改造、反地方主義、農業合作化、肅反、反右派、大躍進這十大政治運動。因其整人殺人超額完成任務而政績顯赫,遂在大躍進高潮期間「榮升」中央公安部長。也就在他殺人最瘋狂期間,我的家庭作為滇東曲靖專區宣威縣西澤鄉山區農村的自耕農,只有3畝水田、10畝旱地,一小片燒柴林,全家都艱辛從事農耕而僅能勉強餬口,按土地改革法的明文規定最多只能劃為中農,但硬要把我的家庭劃為地主。因為謝富治入滇後的第一件大事就是傳達貫徹毛澤東關於土改的「重要指示精神」:不准搞「和平土改」,也不准搞「依法土改」,把中央人民政府明令頒發的《土地改革法》文本全部收繳銷毀,所有土改工作隊要學1927年的毛澤東著作《湖南農民運動考察報告》單行本,省地縣委在多層次的幹部會上一再傳達:有的人認為我們建國了,有了政權了,就準備按法律法令來施政了,這是完全錯誤的。打土豪分田地這個革命傳統不能丟,打就要打到肉體,鎮反和土改就要見血,《湖南農民運動考察報告》就是政策依據和執行方案,敵人罵我們是痞子運動,我們就按這個咒罵來組織農會和建立階級隊伍,就是要有一些下得了毒手的勇敢分子來打開階級鬥爭的局面,再小再窮的村子也要劃出地主富農,不殺地主怎麼調動得起貧僱農的力量?不造成三代人的仇恨還叫什麼大鎮反?不流血怎麼叫階級鬥爭?怎麼叫無產階級專政?缺乏階級仇恨就是缺乏黨性,就是不接受毛澤東思想,就是根本立場問題。——類似這樣的「黨性教育」語言,在上述十大政治運動中充滿了整個精神空間,塞滿了全部社會生活領域。

正是在這樣的政治背景之下,我這個3畝水田、10畝旱地的自耕農家庭,被強行劃為地主,由此造成我家庭成員的慘烈後果是:

祖母浦三妹,土改時71歲了,雙手的指頭被裹上棉花浸上菜油,「十指點天燈」,在疼痛慘叫中昏死,又被四名痞子抬起四肢,架在火上當眾烤死,再把殘存的屍骸丟進山水溝。

父親吳紹昆,省立高等師範數理化專修班畢業,曾在開遠、建水、霑益縣任過稅務局長,又在宣威縣左所小學當校長,後到宣威中學師範班教數理化,最後在昆明廠口鄉開中藥店,1952年被抓入昆明監獄摧殘折磨,出獄就慘死,年僅44歲。

母親浦雙英,一個善良的農家婦女,土改中遭受十多次殘酷鬥爭,被毆打至半死,由我十二歲的弟弟吳之玄用馬馱回家,死在半路上。

伯父吳紹崟,土改中受不住酷刑吊打折磨,跳崖而死。

四叔吳紹煜,土改中被威逼,從碉樓的四樓上跳樓身亡。

小叔吳紹煌,土改中被毆打逼迫,兩度逃至山林避難,活活餓死山中。

我的兒子吳興亞,是我原在老家由父母包辦而娶的妻子浦定芝所生的孩子,因我全家主要成員都已死去,無人撫養,就交由昆明廠口鄉我的後母去照管,1958年我被劃為右派勞教後,孩子成為政治賤民,在長年累月的政治壓力和生活折磨下已經瞧不見任何希望,隨即文革開始,全國性的屠殺「黑五類」成風,孩子在花季年齡的19歲,在絕望中自殺。

岳父浦恩高,也就是前妻浦定芝的父親,自耕農,土改一開始就被關押批鬥摧殘,打成重傷後,在押解的擔架上吞鴉片顆粒自殺。

岳母張二妹,土改中無法忍受酷刑,更無法交出本不存在的浮財,被逼迫上吊自殺。

姑爹葉家林,土改中被鬥爭、吊打,追逼其交出根本沒有的金銀煙土,他謊稱有,而且藏在房樑上。於是爬上房梁跳至石板地面自殺慘死。奇怪的是他的老妻吳巧蓮,也就是我姑媽,竟然以倖存的生命活到105歲(2006年)無疾而終。在我1958年劃為右派以後的21年受害期間,60年代曾經以「摘帽右派」身份安排在鎮雄縣當林業員,仍處於被歧視中,我在該縣芒部鄉板橋村與一位農村姑娘宋儒芬結婚,生一男孩吳興文。他3歲時由感冒導致肺炎,這本是很常見、很易治癒的兒科疾病,但在當時極度貧窮、極度歧視壓抑之中,宋儒芬因「嫁給右派分子」而被列為群眾監督對象,不可能及時送孩子到醫院就診,孩子吳興文不治而亡。

以上,我的家庭成員8人和近親屬3人,共11人慘死於毛澤東暴政之下。這僅僅是毛澤東時代神州大地深重苦海中的一片樹葉。我想,這是一片最典型的樣品之葉。

謝富治正因為建樹了這些血淋淋的政績而榮升公安部長。文革剛開始的1967年初他就麇集在江青旗下,頒發「公安六條」,其核心是創造出「惡攻罪」這一新罪名。就是「凡惡毒攻擊偉大領袖和中央文革者」,以『惡攻罪』處死刑」,由此開始了神州大地新一輪大屠殺。

中國現代史(1919年五四運動至1949年)和當代史(1949年至今)的學界同仁有一個共識,就是把謝富治、柯慶施李井泉、劉瀾濤、吳芝圃五人列為中共省部級軍政大吏中血債最多、最受毛澤東器重並委以重任的「五條狼犬」,而奉命豢養和培訓狼犬的馴獸師名叫康生。由這麼一夥法西斯惡棍來禍害神州,是毛澤東思想的主要傑作。

我作為一名中共官吏中的縣長,沒有絲毫能力對11名骨肉至親施以半點救助,這是我終生第一大愧疚。這一深深愧疚之情將保留在我的骨灰中。即使在我個人最順利的當縣長的五十年代中期,在省里開會時我向帶隊的昭通專員原德明請假:「這次散會後要經宣威才能回威信,我已經好多年沒有回過老家了,我想請三天假回去看看。」想不到原德明這位43師軍轉乾的專員竟然翻臉大聲訓斥我這個縣長:「你還在留戀你那地主階級家庭嗎?不准!」

二、從一名進步學生到一縣之長

1937至1945八年抗戰,正值我小學五年級到高中畢業這段黃金年華,我在故鄉雲南省宣威縣度過了由少年到青年的單純日子。因為當時父親在宣威中學任教,我就隨他在縣城讀書。1947年18歲,我考入雲南大學外語系。時值以昆明為中心的大後方學生民主運動高潮時期,西南聯大和雲大是學運的大本營,1948年我加入黨的外圍組織民青,49年參加中共。

1949年8月受組織派遣離開雲大,進入滇桂黔邊縱游擊隊,赴會澤縣者海區開展建政和清匪反霸。1950年雲南「解放」,我任會澤縣供銷聯社主任。1953年春奉調到威信縣組建縣聯社。那時的縣供銷系統負責組織全縣的生產資料和生活資料供應,又負責農副產品的收購和運輸,而且還要建立一些本系統內的手工業企業。縣聯社在我國計劃經濟時代實際上是全縣人民生產生活的物資供應部門,是一個實體經濟網絡。縣聯社進入了有效的經營管理後,專、縣兩級認為我「有能力」,就於1956年4月經雲南省委批准,由我擔任威信縣長。縣長的任務是管全縣經濟。

就滇東北11縣乃至全省而言,從1950年建政到1952年,昭通專區級、縣級的黨政主要領導都由地下黨和邊縱人擔任。自1952年謝富治持著「尚方劍」入滇主政起,他全力操辦三件事:第一,在組織、人事、政法崗位上用二野四兵團的軍轉干全面換下地下黨邊縱幹部,簡稱「南下換地下」或「槍換肩」。為此,當上昭通地委書記的二野43師政委薛韜把該師近百名連級幹部越級提升為縣級,來完成這種替換。而地下黨和邊縱幹部對此毫無異議,說這些南下的軍轉干「是從老解放區來的,仗比我們打得多,經驗豐富,我們應該虛心向他們學習,時時事事尊重他們」。

但是後兩件做法就徹底露了惡意,這就是1952年「換肩」之後迅即開始的「反地方主義運動」,把已削去實權的雲南地下黨邊縱幹部強行安上「地富路線」、「土匪武裝」一類政治罪名,進行專政性質的政治迫害,用殘酷手段整死整殘整垮數百名幹部,其真實性質是打掉一個並不存在的虛構出來的「雲南地方主義」,而建立起一個貨真價實的以謝富治宗派為核心,以山東和山西人為主體結構的地方主義(但是隨即又在其內部進行爭權奪利的拼搏,山東幫排斥山西幫)。

責任編輯: 李廣松  來源:《往事微痕》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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