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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大屠殺研究的幾個問題(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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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文獻和口傳資料問題

近年南京一些學者開始反思我們以前的研究,但同時也有人說「南京大屠殺問題不是史料所能解決的」。這個話的意涵應該不是指史料不夠充分,因為史料不夠充分是個普遍問題。這樣說當和所謂「感情記憶」有關。我的提綱本有「感情記憶」一節,因考慮這是較易誤解的話題,不宜化繁就簡地附帶談論,所以留待他日再談。我覺得南京大屠殺是有其特殊性,但作為歷史事件它和一切歷史事件一樣,還原它的本來面貌最終還是離不開以文獻為中心的史料(包括文字、口述、影象、實物等一切方面)。在這點上日本各派眾口一詞,都強調自己對史料的重視,而指責他派曲解、篡改甚至編造史料。總體上看,日本各派辯難的一個「好處」是在著力發掘史料的同時對史料的使用逐漸謹慎。但因各派立場相差太遠,所以在解讀和取用上還是不能沒有傾向。本來各取所需是人所難免的常態,日本各派的所偏是對於己有利的史料充分發揮而對於己不利的史料視而不見。我們在「為我所需」上更為突出的問題是對史料缺乏基本的甄別,比如有些文獻的確切含義,能證明什麼?能證明到什麼程度?通篇的意義如何?摘出的某段與全篇精神是否吻合?材料本身是否可靠?特別是有些口傳記錄的真實性,比如訪談的環境是否有持疑的可能?採訪者對被訪者是否有導向或暗示?被訪者所談是否合於實際?如以歷史學的尺度來衡量,多未得到嚴格檢查。所以即使道義感昂揚,在局外人(比如西方學者)眼中仍不免認為兩造所說各有見仁見智的餘地。

(七)照片問題

把照片單列一節是因為虛構派在連篇累牘的「成果」中對照片的「檢證」最為得意,以至於大言炎炎,聲言「可作為證據的照片一張也沒有」(見前引)。照片作為史料,對復原歷史的某些原貌有特殊價值。因為照片的複寫性質對「精神」以外的具象內容有文字無法比擬的最精確傳達。照片這一最直觀、最「一目了然」的特點,也最易使不明真相的局外讀者為「眼見為實」所感染或誤導。所以在顛覆議論已甚囂塵上(雖然僅僅是日本)的今天,捍衛真實有了比捍衛是非更為優先的理由。日本虛構派提出的照片問題,總傾向是「政治」化的,前文所舉無肩章照片即為一例。同時不少照片確實存在著隨意解讀的問題。比如1938年出版的《日寇暴行錄》中一張說明為:「江南農村婦女被一批一批的押送到寇軍司令部去凌辱、輪姦、槍殺」的照片,相當一段時間一直陳列在我們的一些紀念館中。其實這張照片源出1937年11月10日出版的《朝日畫報》,是一組照片中的一張,原解說為「受我士兵保護的從農田勞作回村莊的婦女和孩子們」。同時刊出的另幾張照片為采棉花、回村後和日軍合影等內容。日軍拍攝這些照片意在宣傳是顯而易見的,我們在抗戰最艱困的時候為了喚起抵抗不惜借用也情有可原,但這不等於說因此就有了將錯就錯的理由。所以,為了還原本來面貌,或者哪怕僅僅為了避免授人以柄,對所謂「偽造」照片的每一張,我覺得都有從來歷、內容以至於「釋義」徹底檢討的必要。前幾年我曾擬對今傳照片作一探源,後因故未能完成,就粗略的了解而言,照片大致可分為以下四種情況:一是來歷明確,也反映了日軍在南京的各種暴行的照片,這類照片主要由在寧西方人、日本記者和日本軍人拍攝和傳布;二是確係日軍暴行的照片,但地點不在南京,或不在南京暴行期間;三是當年國民黨中宣部國際宣傳處等部門為了宣傳需要移花接木的照片;四是尚待考證真偽不明的照片。在暴行照片之外,近年日方提出的所謂「沒有暴行」的「反證」照片也應引起注意。這類照片主要有日軍和南京民眾「親善」、南京氣氛「祥和」等內容。我們當然可以說這只是遠離事實的「宣傳」,而且即便有些照片是當時的「實景」,也只是「某處」的實景,既不可能等同於其他許許多多的某處,更不可能等同於全局。所以此類照片不可能成為推翻暴行的「證據」。但反過來說這些照片因出於事發當時,我們也不能不聞不問,至少查清它是完全由導演安排的反事實的演出還是某處(即便是極小的某處)的寫實,對我們全面認識事件的面貌還是有幫助。總之,照片問題虛構派已「捷足先登」,收復這一陣地應該是我們的一個責任。

三、簡短的結語

會議按鑑往知來之意在主題中列入了另一關鍵詞:「可能走向」,我的提綱在其後括注了「也許是不得不」。限於篇幅現將提綱中的三點抄在這裡,作為本文的結語:(一)在時隔七十餘年後的今天,史學工作者應該有權把南京大屠殺作為一個不必和「情感」糾纏的「歷史事件」來研究;(二)對日本否定派提出的「證據」不能只以「大義」來回應;(三)重建南京大屠殺史實不能只在於己有利的材料中尋章摘句,必須處理相反證據。若非如此,與不同觀點無法至少是很難有真正意義上的交流和交鋒,也不可能真正達到復原歷史真相的目的。

(載《「中國近代史研究三十年」討論會論集》,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10年;又載《史林》2010年第4期)

[1]新島良淳的《南京大屠殺》,雖早一年印出,但是團體自印的通俗小冊子。

[2]鈴木明著《新「南京大虐殺」のまぼろし》,東京,飛鳥新社1999年6月3日第1版,第31-32頁

[3]《對〈真相·南京事件——檢證拉貝日記〉的檢證》,《近代史研究》,2002年第2期,第166頁。

[4]「百人斬」的論爭持續到今天,七十年代山本七平論之最詳,見其著《私の中の日本軍》下,東京,文兿春秋社1975年12月15日第1版。

[5]如《「南京屠殺」的虛構》出版時長期以來在日本十分活躍的右翼學者渡部昇一在薦詞中說:「讀了此書,今後如仍繼續說南京大屠殺,就只能被打上反日鼓動的左翼烙印。」田中正明《「南京虐殺」の虛構——松井大將の日記をめぐって》腰封,東京,日本教文社1984年6月25日第1版。

[6]「小屠殺派」「中屠殺派」之名見石川水穗著《徹底検證「南京論點整理學」》,《諸君!》,東京,文藝春秋,2001年2月號,第147頁。

[7]秦郁彥在他不斷重印的代表作《南京事件》中始終沒有修改如下的表示:「對中國的侵略,包括南京事件給予中國國民的巨大痛苦和損失」,「筆者作為日本人的一員,對中國人民從內心表示道歉」。見秦郁彥著《南京事件——虐殺の構造》,東京,中央公論新社1986年2月25日第1版,第244頁。

[8]《松井石根大將〈陣中日誌〉改篡の怪》,《歷史と人物》,東京,中央公論社,1985年12月號。

[9]秦郁彥著《南京事件——虐殺の構造》增補版第九章《南京事件論爭史》上,東京,中央公論新社2007年7月25日增補版,第274頁。

[10]有關現地日軍文獻中的「敵人棄屍」是被屠戮的俘虜的考辨,請參拙文《日軍屠殺令研究》,《歷史研究》2002年第6期。

[11]拙文《對〈真相·南京事件——檢證拉貝日記〉的檢證》。

[12]上杉千年著《南京大虐殺派の天敵板倉由明先生を偲ぶ》,板倉由明著《本當はこぅだった南京事件》,東京,日本図書刊行會2000年1月20日第2次印刷版,第506頁。此著封面明書:「這一著作……表明『南京事件』不是『南京大屠殺』」。

[13]如《南京事件の真実》,《產経新聞》,東京,產経新聞社,1994年7月1日。

[14]2007年2月26日「檢證南京事件的真實之會」第一次「學習會」即有自民、民主兩黨議員和議員代表四十八參加,由虛構派急先鋒藤岡信勝主講。

[15]笠原十九司稱此時起為「『論爭』的政治變質」時期。笠原十九司著《南京事件論爭史》,東京,平凡社2007年12月10日第1版,第226-227頁。

[16]一個叫「日本文化頻道櫻」的收費電視台,不斷以「南京事件」為話題,主持人屢屢在節目中發出和屠殺派公開辯論的「邀請」。

[17]東中野修道、小林進、福永慎次郎著《南京事件「證拠寫真」を檢證する》腰封,東京,草思社2005年2月8日第1版。

[18]北村稔著《「南京事件」の探究——その実像をもとめて》第一部「國民黨國際宣傳処と戦時対外戦略」,東京,文藝春秋社2001年11月20日第1版,第25-64頁。

[19]2000年「日本會議」出版的《再審「南京大屠殺」》為英日雙語,副題為「向世界傾訴日本的冤罪」。以後日本頻有英譯,如田中正明、東中野修道等的英譯書都向美國政治家、媒體人、大學和社區圖書館、政治團體廣泛免費贈送。

[20]第十三師團第六十五聯隊(聯隊長為兩角業作大佐)。

[21]笠原十九司的《南京事件論爭史》近三百頁,卻隻字不提津田道夫、松岡環等人的工作。相互間不僅「視而不見」,在相當程度上也互不認可。如松岡環編輯的《南京戰·尋找被封閉的記憶》出版後,南京事件調查研究會的成員即曾嚴厲批評,本多勝一稱此書「空洞無物」「不負責任」,是「利敵行為」;小野賢二則詳列證據,說「錯誤和不可思議處如此之多實屬罕見。人不可能無過,但這本書超出了底線。」(見《南京大虐殺をめぐる二つの空しい書物》、《「南京戦」何が問題か》,《金曜日周刊》,東京,株式會社金曜日,2002年12月20日)

[22]中日歷史共同研究日方報告基本採用秦郁彥的觀點可見一斑。

[23]此書由下文構成:《前言》(哈佛大學教授[時任,下同]Charles Maler)、《序論——歷史學中的南京大屠殺》(聖塔芭芭拉加州大學教授Joshua A.Fogel)、《與侵略、加害及南京大屠殺有關的中國的歷史學》(麻省理工學院教授Mark S.Eykholt)、《圍繞歷史的鬥爭——南京大屠殺在日本是被怎麼看的》(哥倫比亞大學博士生吉田俊)、《南京大屠殺的課題——關於歷史研究的考察》(華盛頓大學教授楊大慶)。ジョシュア·A·フォ—ゲル編《歷史學のなかの南京大虐殺》,東京,柏書房2000年5月25日第1版。

[24]《まぼろし派、中間派、大虐殺派三派合同大アンヶ—ト》,《諸君!》,東京,文藝春秋,2001年2月號,第164-203頁。中譯見上引拙著附錄之四第511-553。

[25]巫召鴻著《〈ザ·レイプ·オブ·南京〉を読む》,同時代社2007年12月10日第1版,第14-15頁。

[26]為巫著作「解說」的山田正行也說,翻譯出版《南京暴行》日文版是「抵抗忘卻」和「良知的責任」。見山田正行解說《忘卻への抵抗と良知の責務》,巫召鴻著《〈ザ·レイプ·オブ·南京〉を読む》,第151-189頁。

[27]《史林》2002年第3期,又收入拙著《南京大屠殺研究》,上海辭書出版社2002年12月第1版,第264-270頁。

[28]《朱文公文集》卷七十五《戊午黨議序》,上海商務印書館「四部叢刊初編縮本」,第7冊,第1385頁。

[29]「不共戴天」也是朱熹說過的話,《朱文公文集》卷十三《垂拱奏札二》,第1冊,第188頁。

[30]「網絡民意」未必代表實際的多數,但因網貼是迄今自由度最大的表達手段,作為可信的根據當不會比宣布的民意離事實更遠。至於網絡民意是否受到各種誘導,則是另外的問題。

[31]見《從〈東京審判〉到東京審判》「東京審判的幾個問題」之一「罪行法定主義問題」、之二「共同謀議罪問題」、之三「對人道之罪問題」,《史林》2007年第5期;《松井石根戰爭責任的再檢討——東京審判有關南京暴行罪被告方證詞檢證之一》第一節「問題的提出」,《近代史研究》2008年第6期。

[32]田中正明說東京審判檢方提出的證據無外乎「傳聞、臆測、誇張」。(田中正明《東京裁判とは何か》,東京,日本工業新聞社1983年5月20日第1版,第195頁)曾擔任東京法庭工作人員自稱旁聽了大部分審判的冨士信夫說:「作為一個具有常識的日本人在閱讀檢察和辯護雙方的證據時,深感檢察方提出的證據包含了極多的歪曲、誇張、虛構,同時感到辯護方提出的證據合理的較多。」(冨士信夫著《「南京大虐殺」はこうして作られた——東京裁判的欺瞞》,東京,展転社1995年4月29日第1版,第348頁)

[33]新田滿夫編集《極東國際軍事裁判速記錄》第一卷,東京,雄松堂書店1968年1月25日第1版,第751頁。

[34]崇善堂人均日埋屍150具,而紅卍字會以埋屍最多日計人均也僅11人,相差過於懸殊。更由於紅卍字會的埋屍統計作於事發之時(因向日軍特務班計件領酬,當無少報的可能),而崇善堂埋屍統計作於事發近十年後的南京審判時,不能不讓人生出疑問。詳細統計見拙著《日本現存南京大屠殺史料研究》「本論·下篇日本史料的價值」注200,上海人民出版社2008年8月第1版,第110頁。

[35]如屠殺人數,判決書第八章「普通戰爭罪」中的「南京暴虐事件」稱「二十萬以上」;第十章「判決」之「松井石根」的判決稱「十萬以上」,「廣田弘毅」的判決則稱「數百人」的被殺「每天都在發生」。(新田滿夫編集《極東國際軍事裁判速記錄》第十卷,第768、797、800頁)張效林譯《遠東國際軍事法庭判決書》之廣田弘毅判決作「每天」「成千的殺人」(群眾出版社1986年2月第1版,第578頁),不知何故,但作為同一時段(五、六周),無論每天以「數百」還是「成千」計,三者還是不同。

[36]判決稱:「為使訴因第二十七項判定有罪合理,作為檢察方的義務,必須提出能推導出松井知道戰爭的犯罪性質的合理證據,但檢察方並未提出。」(新田滿夫編集《極東國際軍事裁判速記錄》第十卷,第800頁)

[37]如秦郁彥說:「日本作為加害者的事件,南京屠殺事件是象徵性的存在。」(秦郁彥、佐藤昌盛、常石敬一《戦爭犯罪ワ—スト20を選んだ——いまなお続く「戦爭と虐殺の世紀」を徹底検證》,《文藝春秋》,東京,文藝春秋社,2002年8月號,第160頁)

[38]渡辺久志著《カメラが目撃した日中戦爭》,季刊《中帰連》,2006年10月-2007年7月,第38-41期。

[39]《南京事件の総括——虐殺否定十五の論拠》,第179頁。

[40]《南京大屠殺研究》,第304頁。

[41]吉田裕《國際法の解釈で事件を正當化できるか》,南京事件調查研究會編《南京大虐殺否定論13のウソ》,東京,柏書房1999年10月25日第1版,第160-176頁。

[42]《盧溝橋事件の研究》,東京,東京大學出版會1996年12月10日第1版。

責任編輯: 李廣松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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