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專欄周一刊登和播出的《除了魏鳳和,李尚福是否還行賄了張又俠?》一文中,特別引述了《星島日報》上月28日《拆局:兩任國防部長相差21天落馬三任火箭軍司令員齊出事》中的關鍵文字:「從官方對李尚福、魏鳳和案件的定性看,兩人案件可能有關聯之處。能讓李尚福行賄的高官必然位高權重,行賄對象有可能包括他的前任魏鳳和」。
那麼,被李尚福行賄的"位高權重"者,除了被"包括"的魏鳳和,相信習近平心裡也十分明白一路栽培和提攜李尚福的張又俠肯定也乾淨不了。
中共權威官媒受權發布的政治局會議新聞稿中引述的中央軍委《關於李尚福問題審查結果和處理意見的報告》中指他李尚福「嚴重違反組織紀律,違規為本人和他人謀取人事利益;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巨額錢款,涉嫌受賄罪;為謀取不正當利益送給他人錢款,涉嫌行賄罪。」
受賄之後為多少個「他人」謀取了「人事利益」暫且不表,而李尚福為自己「謀取人事利益」的行賄對像毫無疑問是他的上級。如此說來,提名李尚福進入二十屆中央軍委、候任國務委員兼國防部長的所有十九屆中央軍委成員,除了習近平本人及他的(身邊人)有非常大的概率是不屑於接受李尚福的那點「小錢」,副主席和委員們個個都應該是被懷疑對像。
其實,去年10月李尚福被宣布免去國務委員和國防部長職務的次日即已經有外界媒體質疑說:中央軍委日前曾頒布了一個揭發貪腐的公告,上溯至2017年10月,正是李尚福接替張又俠擔任軍委發展裝備部這個最有「油水」的部門的時間。留下的疑問是,如果李尚福在那麼長一段時間有貪腐問題,習為什麼還要提拔他?這等於說習沒有做到領導人應具有的「知人善任」?如果李尚福在最有油水的軍委發展裝備部任上出了問題,他當時的直接上級,現任軍委副主席張又俠難道會出污泥而不染?

去年6月到新加坡參會的中國前防長李尚福,拒絕了同時與會的美國防長勞埃德·奧斯汀的會晤邀請。路透社資料圖片
本專欄的上篇文章刊出後,有轉載此文的網媒把標題改成了《李尚福咬出了張又俠紅二代背景能確保他平安無事嗎?》。
理解該網站的編輯如此操作是為了更抓讀者眼球,但是如此一改,就明顯「題不對文」了。
筆者的上篇文章內容主要是據實、依理分析為什麼說在李尚福行賄案上張又俠「絕非清白」。並未從李尚福是否供出了張又俠角度討論。而實際上筆者更傾向於相信李尚福在被軍紀委「留置」期間,最不可能供出的就是張又俠。因為沒有人比他更清楚習近平再怎麼反腐也不至於連張又俠也不保。
我們本專欄的上篇文章中已經介紹過:李尚福的被查始自中國航天科技集團前董事長吳燕生的被舉報。
也就是說,李尚福落到軍紀委手中的把柄先是受賄案。而此時的中央軍委委員、中紀委副書記兼軍紀委書記張升民肯定是在第一時間即要向分管政治工作的軍委副主席張又俠如實匯報並請示下一步行動。
從邏輯上判斷,此時的張又俠除了「丟卒保車」,也再無其他招術可施。
而李尚福那邊,最大的可能就是在整個的坦白交待過程中力保而不是出賣張又俠。如果是主動提及張又俠的名字,那也肯定是「辜負了習近平主席和張又俠副主席的信任」之類的懺悔內容。
上月底的政治局會議召開之前,軍紀委書記張升民與軍事檢察院院長張進之間就完成了對李尚福的交捕手續,李尚福的住所同時也被從軍紀委「留置所」轉移到了軍事檢察院的看守所。
而在軍紀委「留置所」里小住的那段時間裡,我們有理由推測度日如年的李尚福只要還沒有被張升民折磨得神經錯亂,內心就會十分清楚他出賣張又俠的後果:十之八九會成為中共軍中的張陽第二。最簡單的辦法就是送他回家,為他提供一個在個人私宅里「自絕於黨和人民軍隊」的場景。
所以他李尚福對自己行賄方面的罪行,最明智的作法就是既不能不坦白,更不能全坦白。只把已經退役在家養老的魏鳳和供出來,對李尚福來說,風險最小。
如上星島的文章中還特別提醒李尚福在從張又俠手中接任了中央軍委裝備發展部部長後「曾因中俄軍火交易被美方制裁,但無阻其升官。」
豈止是「無阻」?假如沒有被美國制裁一事,前年中共二十大召開之前張又俠、魏鳳和(或許還有許其亮)向習近平力陳李尚福的「政治可靠」反而還缺乏實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