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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宇琛|石家莊男子受審三十年,本月7號將第7次開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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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卻峰迴路轉。2023年年底,元氏縣法院一紙裁定:

案子已過追訴時效,終止審理。

這看似是給案件一個了結,但對於張捍軍而言,純屬晴天霹靂:

他要的並不是「你沒法追究了」,而是明明白白的「你沒罪」。

如果說刑事追訴的時效可以把嫌疑一筆抹消,那麼當事人二十多年所承受的創傷和代價又該如何償還?就在他準備上訴時,中院也立刻以「程序違法」為由撤銷此終止裁定,再度把案子發回。對外人而言,只覺得荒誕:又發回?當真要從頭來過?

這才有了2024年12月的第六次開庭。庭上,辯護人試圖申請提級審理或異地審理,因為在元氏縣這塊地方糾纏太久,已難言公正。但法庭仍在堅持本地繼續審理,具體結果如何,依舊難以預料。

法律,本該是定分止爭、主持公道的最後一道防線,怎會在如此一樁不算複雜的糾紛上,耗掉了三十年?

我可以將之比作卡夫卡《審判》的現實版:當司法程序被權力或人情阻撓,法槌和卷宗就成了形式化的擺設,真正的審理進入永恆的拉鋸。

石家莊中院屢次發回,根源不在於他們看不懂案情,而是冥冥中有隻大手,讓真相無法戳破。元氏縣法院也許有辦案人員看得透徹,可他們明白動真格就要得罪一系列後台,自己仕途也許會被連累。於是,最穩妥的方式就是:

或一判到底,讓中院繼續發回;或乾脆不判,晾著案件直到相關人等都退休離職。再然後等時效將其覆蓋。

所有責任都能被時間吞沒。

張捍軍的個人命運,只是這些權力角力之下微不足道的棋子。當他一次次試圖申訴、上訪、找媒體,發現自己永遠處於被「踢皮球」的狀態。他像在法律迷宮裡奔走,卻時常撞上「此路不通」。他的家庭更無奈:妻子的下崗,兩個兒子事業受阻,這些本來該屬於一個普通家庭的幸福生活,全被三十年的空轉消磨殆盡。身邊也有好心人勸他:「要不就算了吧,別再折騰了。」可他放不下,「無罪是無罪,為什麼要用一紙『過了訴訟時效』來敷衍?」他要一個清白。

那些關心此案的人也會好奇:難道就沒有更高層的司法機關能揪出當年的問題嗎?畢竟,這類造假病歷、偽證之事,一旦徹查,胡院長等人難辭其咎。可三十年過去,風雲變幻,許多關鍵證據和當事人早已不見蹤影。當初可能有「護犢子」嫌疑的領導,也早退休或調走。再者,一旦翻出舊帳牽扯太廣,某些人未必樂意掀起驚濤駭浪。當年的民事案和強拆住房也一樣——就算判張捍軍贏了,可誰去執行?這是一個荒誕而又真實的司法現狀:當事情牽涉多方利益,最便捷的處理方式往往就是拖:

拖久了,當事人自然疲軟,社會也遺忘了真相。

說來也神似古今許多冤案的影子:清末時楊乃武與小白菜案也曾錯判連連,最後靠輿論與朝廷介入才得以翻案;魯迅在《狂人日記》中寫「吃人」的社會,也可以視作對種種體制性的黑暗隱喻;卡夫卡構築的「荒誕官僚體系」在這裡活生生地顯現。只是換了個時空,換了一群人,但套路如出一轍:當外力足夠強大,法制就可能變形,當事人的悲劇就沒完沒了。

人們常說「正義不會缺席,只會遲到」,可若遲到的代價是三十年,是否真的還能稱之為正義?

反觀案件里每一次發回、每一次重審,都像一次循環往復的儀式。某些法官或許心底有數,但是:

表面文章必須做足。

開庭、舉證、採信所謂鑑定,形同走過場。最諷刺的是,張捍軍若真的有罪,他應該被關完三年刑期就結束了;若無罪,那當年第一次判決就存在嚴重問題。而現在他處於既不是服刑、也不被宣告無罪的詭異狀態中:在社會眼裡依然是「有案底的人」,在法律文本里卻懸而未決。這種尷尬的身份扭曲,更是對當事人尊嚴的一種漫長摧殘。

這或許比真坐牢還難受。真坐牢,關三年就能出來,他卻被困了三十年,哪怕隨處走動,夢魘也徘徊不去。

如今,案子再度回到元氏縣法院,照往常規律,也許又會經歷一番漫長耽擱。要麼再下一紙「終止審理」之類的裁定,要麼乾脆繼續發回。張捍軍還在苦等,他說自己已經老了,可還想給兒子們一個交代;那些年收破爛攢下的微薄積蓄,大多也花在了各種「申訴費」、往返路費上。

放在一個講求效率的時代,我們總期待法治能給每個公民以及時的答覆,可多少像張捍軍這樣的案子,卻被層層關係束縛,變成永遠的遺忘。三十年換了幾代審判長,那摞卷宗在檔案室里泛黃。有人說這是一個「死循環」,除非有極大外力介入,否則難見終局。

至於那一直逍遙法外的「胡院長」,是否還健在?是否早已悄悄退居幕後?對方當年證言造假、病例疑雲,也許都被埋進了時光里。

張捍軍仿佛是一位想要獲取通行證的旅人,卻被告知:「前面已有很多人在排隊,你等著吧。」

等了半輩子,卻連隊尾都還沒摸到。他不明白:為什麼一件民事糾紛演化出的刑案,非要這麼反覆?為什麼明明漏洞百出,卻沒人糾正?可所有疑問到了現實層面,只能換回一聲長嘆。

也許,這樁普通人聽來匪夷所思的案件,還會繼續荒誕下去。也許某一天,上級法院真的拍案而起:我們徹查!到那時,當年的人證物證又是否能找齊?也有人寄希望於媒體和網際網路:「只要輿論夠大,就能把蓋子掀開!」但在信息泛濫的時代,這起「元氏縣三十年未決案件」能獲得多少聚光燈?多少轟轟烈烈的新聞,三五日便被下一個熱點替換。

久而久之,風過無痕,人們仍然相信正義只是遲到。

倘若一切依舊,張捍軍只能繼續和他的家人守在那個寒冷的角落,等待法律的最終說法。可正義若要再來,也許他已白髮蒼蒼,孩子也步入中年,他多年被擱置的冤屈又如何彌補?

當法院因多重關係牽制而無法發力,反而成為「踢皮球」的場所時,老百姓就只能進退維艱。

如果拿《聊齋志異》裡的各種陰陽怪談來類比,仿佛只有走到「鬼神出面」那一步,才能懲治作惡者,還無辜者一份清白。可這是21世紀的中國,理應:

相信法治,而不是神鬼。

對觀者而言,這件事越看越荒誕,卻又帶著一抹揪心的冷靜:倘若法律能被隨意「關係化」,誰又能保證自己哪天不會踏進另一個無底洞?

每一個荒誕的案件,都在提醒整個社會:明面上的法治建設若只能停留於口號,而對具體的冤屈與舞弊束手無策,終究會動搖公眾對公平正義的信任。幾十年過去,他手裡拿不出一紙正式的無罪判決書,也領不到任何賠償,更別提重回人生正軌。天大地大,卻容不下他一個普通人想討回公道的執念。

這正是本案最令人心驚的地方:它沒有電光火石的驚天陰謀,也沒有轟動全國的大案背景,只是一點人情權力的暗流,就把一個家庭徹底絞入三十年的泥沼里。

或許多年後,當歷史翻過這篇,只有泛黃的卷宗和破敗的庭審記錄,才能見證當年那輛自行車撞擊引出的荒誕劇。有人會寫進教科書說:「你看,這就是當年司法改革前夕的某種頑疾啊。」

可那時,張捍軍還活著嗎?還在排隊嗎?

當然,我們仍希望有奇蹟。希望某一天,能有一個有擔當的法官或某位領導,將這個案子徹底調查,把當年的偽證、造假、權力干預都拔出水面,給張捍軍一個堂堂正正的結論:或許是無罪,或許另有真相,但無論如何必須透明清晰,經得起推敲。

這才是法律應有的終局。

只是,這個奇蹟會不會在遲到三十年後,繼續遲到四十年、五十年?誰也不敢打包票。

而我能做的,大概就是將這荒誕的故事寫下來,告訴更多人:當一個司法案件進入「馬拉松」狀態,法律的正義性已在一次次發回與拖延中被耗盡。當事人早就筋疲力盡,旁觀者也看得麻木不仁。

只有將真相公之於眾,讓更多人質疑、呼籲,才有微薄的可能讓這個死局破開一絲縫隙。卡夫卡的審判固然陰鬱,但是:

這裡的現實,遠比小說更具殺傷力。

若我們不對這類現象保持警醒,它就可能成為常態,吞噬更多人的命運。

時至今日,元氏縣那條街或許已經拆遷改建,春寒料峭的風裡也許早有新的商鋪和車流。胡院長當年咄咄逼人的模樣,年輕母親的蒼白面色,圍觀群眾七嘴八舌的勸架,都成為模糊的回憶。可那樁在檔案室躺了幾十年的案件還沒有蓋棺定論,程序依舊空轉。

翻案需要排多長隊?沒有人知道。也許在某個冬天,一紙判決才姍姍落下,或許會再次引得世人一聲嘆息:真相來得太遲了。

但願這樣的荒誕,不再被複製,但願每一樁糾紛都能依法及時落幕,給當事人公道和尊嚴;但願所有的「馬拉松」審理都能儘早結束,讓正義不再被時間侵蝕。世界依舊車水馬龍,但願下一次的自行車擦碰,只是普通的民事糾紛,而不是誰的人生悲劇起點。畢竟,三十年說長不長,卻已經能毀掉多少希望?我們期待的法治,應該讓每一個人免於這樣的苦難。

願這場綿延三十年的司法馬拉松早日落幕。

寫於2025年7月4日

責任編輯: 李廣松  來源:李宇琛的笑誕記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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