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磕。
這個略帶生猛氣息的詞語,開始在律師圈內流傳開來,並逐漸成為一部分維權律師的標籤。
這個詞最早可能由資深律師遲夙生在2011年處理廣西北海律師偽證案期間提出。到了2012年貴陽小河/黎慶洪案,死磕更是被一群律師演繹得淋漓盡致,引起了全國性的關注。
伍雷,因為深度參與了這兩起標誌性案件以及後續一系列維權行動,逐漸成為了:
媒體和公眾眼中死磕派律師的代表人物之一。
所謂死磕,並非一個精確的法律概念,而是對一部分律師在代理案件,特別是面對司法不公或程序違法時所採取的一種堅韌、有時甚至被視為挑戰體制權威的抗爭方式的概括。
這種方式的核心在於對法律程序和法條進行極致的:
較真。
抓住每一個可能的程序瑕疵或違法點,反覆提出質疑、申請、控告,力求將法律規則運用到極限。
同時,他們高度重視並熟練運用新興的:
網絡自媒體平台。
如個人博客、微博等,進行所謂的:
網絡揭露。
將案件細節、庭審實況(有時甚至冒著風險)、司法過程中的疑點和不公之處公之於眾,試圖繞過傳統媒體的審查,直接訴諸社會輿論,以期形成壓力,推動個案解決。
不僅如此,窮盡一切可能的法律救濟途徑也是其常用手段,他們會不斷地向各級人大、政法委、檢察院、紀委監委等部門:
舉報投訴辦案人員可能存在的違法違紀行為。
更有甚者,他們有時還會採取一些引人注目的:
行為藝術式的表達方式。
以示抗議或吸引關注。
例如,伍雷和另一位以風格強悍著稱的律師楊金柱,就曾為了爭取會見福建冤案當事人吳昌龍的權利:
給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送去一袋紅薯。
其象徵意義引發諸多解讀,但其挑戰姿態十分明顯。
死磕律師們常常宣稱他們的策略是只磕程序不磕實體、只磕公權力不磕私權利,即主要針對司法機關在辦案過程中是否嚴格遵守了法律程序、是否存在權力濫用等問題進行攻擊,而不是直接評判案件本身的實體是非(儘管程序問題往往與實體公正密切相關)。
這種策略意味著他們必須同時在法庭內外兩條戰線上作戰:庭內進行嚴謹的法律抗辯和程序挑戰,庭外則努力爭取輿論支持和社會關注:
讓社會當法庭。
伍雷本人後來在反思為何會走上這條充滿爭議和風險的道路時,曾流露出對體制內正常救濟渠道有效性的深刻懷疑。
他在多年後自己面臨處罰的公聽會上就曾直言發問:
所謂正常途徑哪裡可以有效解決問題?
這種對現有糾錯機制效率的悲觀評估,以及在目睹和代理了大量個案不公後產生的強烈正義感和無力感,共同促使他和其他一些律師,選擇了這種更為公開、更具對抗性、也更能引發社會關注的死磕策略。
在他們看來,當法庭內正常的辯論和申訴難以奏效時,將案件的冤情和司法過程中的問題暴露在陽光下,接受公眾的審視,或許是推動問題解決的最後手段。
可以說,在一定程度上,正是中國司法系統自身在某些層面存在的問題,以及對律師正當執業權利時而出現的限制和打壓:
催生並強化了死磕現象。
3
李莊案之後,伍雷的律師生涯軌跡發生了顯著的偏移。
他似乎找到了一種更契合內心召喚的方向,將越來越多的時間和精力傾注到了刑事辯護領域,尤其偏愛那些疑難複雜、積重難返,甚至早已被外界視為鐵板釘釘的冤假錯案。
他常常掛在嘴邊的那句:
辯冤白謗是第一天理。
仿佛成為了他後半段職業生涯的行動指南和精神支柱。
為了將這份熱情化為更系統、更持續的行動力,他在2013年底:
發起了一個名為拯救無辜者洗冤行動的民間公益項目。
據公開報導,這被認為是中國第一個由民間力量自發組織的,專門致力於為那些身陷囹圄但堅稱無辜的服刑人員提供法律援助、篩選案件線索、推動冤案複查與平反的機構。
這項工作極其繁重,行動每年都會收到來自全國各地上百份承載著血淚與希望的申訴材料。
伍雷會組織起一個由志同道合的律師、法學學者乃至一些富有經驗的退休司法人員組成的專家團隊,對這些材料進行初步的篩選和嚴謹的研判,從中找出那些確實存在重大疑點、具有平反可能性較大的案件。
一旦確定目標,便會投入大量的時間、精力和本就有限的資源,進行深入的證據核查、法律論證、申訴材料撰寫以及持續的跟進和呼籲。
其實,在這項拯救無辜者行動正式啟動之前,他還曾與其他幾位律師共同發起:
設立了超期羈押案件援助基金。
最初是聚焦於那些被長期違法羈押、訴訟程序莫名停滯不前的個體,為他們提供必要的法律幫助。
後來,在2013年,隨著福建吳昌龍冤案歷經十二年磨難終獲平反,這個基金也隨之:
更名為吳昌龍基金。
其宗旨進一步擴展,旨在向那些因遭受漫長冤獄或在艱難申冤過程中導致生活陷入極度困境的人們及其家庭,提供人道主義的經濟支持,幫助他們渡過難關,重新融入社會。
一個標誌性的例子是,2014年福建村民念斌在被關押八年後終獲無罪判決,走出看守所時幾乎一無所有,他便成為了吳昌龍基金的首位受益人,獲得了一筆來自同行和社會關懷的、用於恢復基本生活的援助金。
這些年,伍雷的名字逐漸和一系列在中國當代法治進程中留下深刻烙印、引發廣泛社會討論的重大冤假錯案緊密地聯繫在了一起。
















